您好,欢迎来到鹏通进口报关代理平台

鹏通供应链

让全球进口更轻松

进口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资讯 > 进口法规

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9-05-15 14:48:28阅读:2216
信息摘要:
海关总署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如何正确进口报关水产品,电话咨询:1392252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2d24386e4b864e5d257e7cf5a8e50feb.jpg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514


热门进口产品

* 列表为热门的清关服务产品,我们还有其他清关服务点击获得免费进口方案
相关资讯
相关进口法规
报关常识
常见问题
服务项目
临时进出口代理退运退港报关香港仓库清关门到门进口代理ATA单证报关
进口流程
设备进口流程食品进口流程化工品进口流程3C产品进口流程日用品进口流程
动态资讯
进口法规报关常识常见问题公司动态鹏通观点
在线交流

7×24小时热线:139-2252-0815

咨询邮箱:inquiry@chinapantom.com

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18号碧桂园中心2206-2207

Copyright @ 版权所有:鹏通供应链-进口报关代理 粤ICP备17028811号-1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咨询热线

13922520815欢迎致电咨询

关注我们

二维码
HS

编码查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