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鹏通进口报关代理平台

鹏通供应链

让全球进口更轻松

进口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资讯 > 进口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22-11-16 15:32:47阅读:1154
信息摘要:
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促进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9种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CCC认证管理(见附件)。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适用范围删除相关产品;废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

三、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相关产品的指定业务范围予以注销。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停止相关产品CCC认证及相应检测活动,并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目录清单


1.png

热门进口产品

* 列表为热门的清关服务产品,我们还有其他清关服务点击获得免费进口方案
相关资讯
相关进口法规
报关常识
常见问题
服务项目
临时进出口代理退运退港报关香港仓库清关门到门进口代理ATA单证报关
进口流程
设备进口流程食品进口流程化工品进口流程3C产品进口流程日用品进口流程
动态资讯
进口法规报关常识常见问题公司动态鹏通观点
在线交流

7×24小时热线:139-2252-0815

咨询邮箱:inquiry@chinapantom.com

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18号碧桂园中心2206-2207

Copyright @ 版权所有:鹏通供应链-进口报关代理 粤ICP备17028811号-1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咨询热线

13922520815欢迎致电咨询

关注我们

二维码
HS

编码查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