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畜牧业和渔业部有关坦桑尼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畜牧业和渔业部关于坦桑尼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三、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加工企业、独立冷库),应获坦桑尼亚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坦桑尼亚和中国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畜牧业和渔业部(以下称坦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坦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在以下所列问题的涉及区域:
1.坦桑尼亚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和《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野生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坦桑尼亚境内发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
3.坦方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和坦桑尼亚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规定;
4.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三)未直接或间接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中国和坦桑尼亚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
(四)所有输华野生水产品经主管当局检疫检验,是卫生的、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理指征,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均应符合双方相关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时,符合冷链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
(六)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企业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最新制定发布的有关新冠肺炎和食品安全指南开展疫情防控,定期对员工开展相关疫病检测,制定必要的水产品安全防控措施,并确保在原料、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全过程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执行,防止出口产品及包装被新冠病毒污染。
五、证书要求
坦桑尼亚向中国出口的每一集装箱野生水产品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和坦桑尼亚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坦方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上完整填写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包括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加工厂和独立冷库的名称和注册编号等,不得遗漏上述任何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
证书至少用中文和英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坦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官方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样式提供中方备案。如有变更,坦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六、包装和标识要求
输华野生水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包装应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内外包装应加贴中英文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保存条件、生产方式(野生捕捞)、原产国、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编号、生产地区及生产企业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预包装形式输华的野生水产品,预包装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七、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进口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它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坦桑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6号(关于进口缅甸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鲜食菠萝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
2024-11-20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2号(关于进口斯洛伐克熊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4〕162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兽医和食品管理局(以下称斯方)关于斯洛伐克熊蜂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洛...
2024-11-20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1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4〕161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检疫局关于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进...
2024-11-20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0号(关于进口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4〕160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尔代夫共和国食品药品局有关马尔代夫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尔代夫野生...
2024-11-20化肥是化学肥料的简称,具体是指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营养元素,改善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一类物质。当前正值秋播,国内化肥需求旺盛。海关加强进口化肥质量安全检验,同时确保通关快捷便利,做好秋播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企业进口化肥时需要注意什么?本文为您...
2024-11-14一文读懂肉类产品进口申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肉类进口业务日益增多。还不知道国内肉类产品进口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吗?不用担心,本期小编将带您深入了解肉类产品进口申报的相关要求。 一| 肉类产品概念 肉类产品是指进口后在我国境内销售、食用或加工复出口,可供人类食用的屠宰...
2024-11-13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符合特定标准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允许自由进口。PART01公告生效日期 《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
2024-10-30企业在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前,是否会对如何向海关提交申请,如何缴税,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时限等问题存在疑惑?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梳理一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通关要点~ 01、暂时进出境货是什么?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因特定目的暂时进出我国关境,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
2024-10-18激光器进口报关流程: 1、确定设备HS编码与监管条件,这里重点看是否需要办理中检、“O”证(机电证)以及是否带“6”:(旧机电禁止进口)。 2、客户与海外供应商签订合同,安排付汇,同时与我司确认报价和代理报关合同。 3、确认铭牌等资料无误,我司安排CCIC中检公司,前往设备所在...
2024-11-08一、藏红花进口报关流程 1、提交藏红花的相关资料交税 2、出具物品卫生证 3、发货到对应的港口 4、港口信息备案(请提前准备) 5、备货及准备单证 6、进口报检报关(审价、查货) 7、工作人员商检,等待放行 二、藏红花进口报关资料需要提供哪些 1、进出口...
2024-11-08一、水泥熟料报关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官方原产地证书 3、中文成分表 4、MSDS中文报告 5、危险品包装证明 (危险品需要提供) 6、危险品等级分类鉴定报告(危险品需要提供) 7、装箱单、发票及合同等 8、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二、水泥...
2024-11-08香水是将香料溶解于乙醇中的制品,有时根据需要加入微量色素、抗氧化剂、杀菌剂、甘油、表面活性剂等添加剂。具有芬芳浓郁的香气,主要作用是喷洒于衣襟、手帕及发际等部位,散发怡人香气,是重要的化妆品之一个人进口香水需要以下资质:1.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的规定,进口香水可...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