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月”成为消防知识宣传的重要阵地。但是!你知道吗?不是所有的消防产品都需要进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也就是我们常说的3C认证。
早在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对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作出调整,对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等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详细清单见文尾)
什么是消防产品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我国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尚未纳入上述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暂时采用强制检验制度,消防相关产品进入市场时,其防火性能须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获得准入的产品信息及有关质量管理信息由公安部政府网站“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统一向国内外发布。
强制认证制度
为适应WTO/TBT协议的有关要求,我国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两百余种产品,实行了在“四个统一”(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前提下,对其市场准入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规定。
首先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共有四类,即:火灾报警产品、喷水灭火设备产品、消防水带产品及汽车消防车产品。
现在阶段,实施的第三批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
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强制检验制度
强制检验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而作出的。对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暂未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由国家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
虽然取消了13个产品类别的强制性认证,但仍然有3个产品类别需要强制性认证,具体包含产品如下:
1.灭火器
2.火灾探测器(如烟雾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
3.火警装置
4.应急照明产品
5.消防安全标志
6.消防逃生产品(例如逃生梯或滑梯)
7.自救用呼吸保护装置
当然,这类取消了强制性认证的制造商也可以申请自愿认证。
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常见问题分析
01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转自愿性认证后如何使用标志?
2019年8月1日后,相关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已经注销作废。原强制性认证证书和CCC标志不得继续在新出厂销售的相关产品上使用,只能用于2019年8月1日之前的签订合同的工程或项目验收。如果已经转换为自愿性认证,原来的身份流向信息制度和流向信息标识仍将继续按照新的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执行。
02自愿性认证证书是否可以在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
在评定中心获证的产品,原强制性认证证书信息仍可在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但证书状态都处于“注销”或“作废”状态。新的自愿性认证证书,需在自己企业账户内进行转换确认后才能完成。
03获证的消防产品认证信息都能在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吗?
目前只有评定中心发证的消防产品证书信息能够在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其他认证机构发证的产品只能在自己的网站平台查询。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https://www.119.gov.cn/)首页消防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快速查询证书状态及其他相关信息。
海关进口消防产品三部曲:报关—检疫—检验
在进口货物日益繁杂的今天,保障进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是海关商品检验的重要工作之一。比如说在2020年8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第98号公告——关于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其附件第11条《SN/T3244-2020 进口消防产品检验规程 手提式灭火器》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01报关
按照申报品名,对照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确定是否属于21大类中的消防产品,再对照界定表或认证实施规则中表述确定是否在目录内。
目录内产品申报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1-3C目录内”,许可证信息添加“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并填写证书号。
目录外产品申报时选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2-3C目录外”,备注栏需备注:411/410不适用强制产品认证。
02检疫
为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进口货物到达口岸时,海关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实施检疫。特别是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卫生检疫尤为重要。如果进口消防产品使用了木质包装,还要进行植物检疫。
03检验监管
以手提式灭火器为例,一般情况下,海关工作人员按照《SN/T3244-2020 进口消防产品检验规程 手提式灭火器》中的总要求,包括对进口消防产品的安全要求、性能和结构要求、环境保护要求,采用符合性验证模式或抽样检验模式进行检验监管。
部分消防产品涉及《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压力容器,进口至我国使用的压力容器的境外生产企业,需要获得许可,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别提示: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年第106号公告规定,旧压力容器,属于旧承压容器的一种,在我国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范围内。
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清单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4号(关于进口芬兰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4〕164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芬兰共和国农业与林业部关于芬兰输华饲用动物蛋白和油脂的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输华饲用动...
2024-11-22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公告〔2024〕163号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
2024-11-22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6号(关于进口缅甸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鲜食菠萝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
2024-11-20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2号(关于进口斯洛伐克熊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4〕162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兽医和食品管理局(以下称斯方)关于斯洛伐克熊蜂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洛...
2024-11-20化肥是化学肥料的简称,具体是指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营养元素,改善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一类物质。当前正值秋播,国内化肥需求旺盛。海关加强进口化肥质量安全检验,同时确保通关快捷便利,做好秋播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企业进口化肥时需要注意什么?本文为您...
2024-11-14一文读懂肉类产品进口申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肉类进口业务日益增多。还不知道国内肉类产品进口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吗?不用担心,本期小编将带您深入了解肉类产品进口申报的相关要求。 一| 肉类产品概念 肉类产品是指进口后在我国境内销售、食用或加工复出口,可供人类食用的屠宰...
2024-11-13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符合特定标准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允许自由进口。PART01公告生效日期 《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
2024-10-30企业在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前,是否会对如何向海关提交申请,如何缴税,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的时限等问题存在疑惑?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梳理一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通关要点~ 01、暂时进出境货是什么?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因特定目的暂时进出我国关境,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
2024-10-18一、西伯利亚猛犸象牙进口报关流程 1、国外的证件准备,国外办理出口手续 2、国际段运输(一般都是都航空运输) 3、到达中国口岸 4、安排中国的报关手续二、西伯利亚猛犸象牙进口报关资料 1、签订贸易合同 2、审核所需单证 3、国外安排发货 4、货物到港后...
2024-11-22一、漱口水报关资料 1、成分列表、生产日期授权书 2、原标签及中文标签翻译件 3、其它资料 4、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5、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 6、产地证 7、成份配方表二、漱口水报关流程 1、漱口水产品柜运到指定港口后,船公司会通知我们到码头提柜 ...
2024-11-22一、旧设备租赁贸易进口报关资料 1、提供装箱单 2、发票 3、合同 4、装柜明细 5、出口代理协议及其他海关要求的特殊单证二、旧设备租赁贸易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办公用品,加工贸易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补偿贸易租借进口...
2024-11-22一、韩国高丽红参进口报关资料 1、合同 2、装箱单 3、发票 4、提单 5、药品通关单 6、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7、植检证 8、卫生证书 9、原产地证 10、成分检测报告 11、生产日期证明 二、韩国高丽红参进口报关费用 1、报关代理费:企业委...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