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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百问解答手册(原产地规则相关内容)

作者:信息来源:关务无忧发布日期:2022-12-16 18:04:31阅读:959
信息摘要:
RCEP百问解答手册

什么是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也称“货物原产地规则” 。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 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 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 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 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货物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 济国籍”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RCEP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达成哪些重要共识?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 在本地区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 15 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 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 税率的利用率。例如,根据此前成员间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算作某国原产的某一产 品,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将可能被认定为 RCEP 区域原产,享受RCEP 优惠关税。这将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降低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不仅有助于扩大 RCEP 成员之间的贸易,还将极大地促进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同时,相较于以往的 “10+ 1”协定,RCEP 进一步丰富了原产地证书的类型,在传统原产地证书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的出口商声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声明。标 志着原产地声明制度将由官方授权的签证机构签发模式转变为企业信 用担保的自主声明模式,大大地节省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和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

什么是一般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造地的一种证 明文件,是在国际贸易行为中证明货物“原籍”的证书。在特定情况下 进 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我国,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的出口产品均可申请办理一般 原产地证明书。我国各地海关和贸促会都可以办理原产地证书。

企业如何向签证机构申领 RCEP 原产地证书?

具备 RCEP 原产资格的货物可以向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具 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令第 255 号和海关总署公告 2021 年第 106 号。一 般步骤如下:

1. 申请人向签证机构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2. 申请人在原产货物出运前向海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 其地方分会申请签发 RCEP 原产地证书。

3. 签证机构按照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必要时开展 核查) ,符合规定的,签发 RCEP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有哪几种类型?

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原产地证书:由各缔约方指定 或授权的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签发。格式及填制要求见海关总署公 告 2021 年第 106 号附件 3 。原产地声明:由出口商或生产商自行作出 的与出口货物有关的原产地声明。最低信息要求见海关总署公告 2021 年第 106 号附件 4。

为什么要办理原产地证书?

货物在进口国清关时,原产地证书是确定关税税率及享受优惠关 税待遇的纸面凭证。

什么时候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

一般来说,在货物出运前或出运时申请办理。

由谁来申请原产地证书?

一般情况下,由出口商申办原产地证书, 特殊情况可由生产商代出口商申办。中国- 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以生产商名义申请。

怎么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

目前原产地企业备案已经实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两证合一”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无需再做原产地企业备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做备案的,请直接联系海关或贸促会。

如果产品的原材料来自不同国家,如何判定其“原产国”呢?

若产品原材料来自不同国家,且产品具备 RCEP 原产资格,可依 照以下方法判断其原产国:首先,查阅进口成员方《特别货物清单》, 判断产品税号是否列入《特别货物清单》。若产品税号列入《特别货物 清单》,当出口成员方价值成分不低 20%(此处不能使用累积规则),“原 产国”一栏填写出口成员方。若产品税号未列入《特别货物清单》,查 询 RCEP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若产品符合其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实质 性改变,则“原产国”一栏填写出口成员方。若产品具备原产资格,但 依据以上条件无法确定原产国 (地区) ,则货物的原产国 (地区) 为该 货物在出口成员方的生产提供的全部原产材料价格占比最高的成员 方。同时,允许进口商申请享受对货物的最高税率。

什么是累积规则?

累积规则是原产地规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在确定货物的原产资格时,如果使用了来自协定其他缔约方的产品,允许将自贸协定的 其他缔约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的加工生产的产品累积至最终产品。累积规则根据其条款内容一般可分为双边累积、对角累积、完全累积等。 我国目前已签署自贸协定的累积规则均为双边累积,就是允许自贸协 定项下的缔约方使用非原产材料进行加工生产后获得原产资格的产品 在该协定的下一个生产环节进行累积。与我国已生效实施的双边自贸协定中,累积规则的适用仅限于缔约双方。而 RCEP 缔约方更多,因此累积范围更广,累积效应更明显。

累积规则的优势

RCEP 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企业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 根据累积规则,我国在生产销往 RCEP  缔约方货物时所使用的其他缔 约方的原产材料,均可视为本国的原产材料。企业可以借助 RCEP  累 积规则,在 RCEP 缔约方内拓展产品原料和零部件的采购渠道,优先 选择缔约方的进口原料和零部件,提升采购灵活性。特别是中日、 日 韩之间首次建立自贸关系。企业可以借助累积规则,灵活使用日韩原 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等,发挥比较优势,深度融合产业链。

证书中的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指什么?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中间缔约方对已由原出口缔约方出具原产地 证明的货物,再次分批分期灵活出具的原产地证明。相关货物在其他 缔约方进口时,仍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在中间缔约方不得 进行规定范围外的处理,可实施装卸、储存、拆分运输等物流操作、 重新包装、根据进口成员方法律要求贴标以及其他为运输货物或者保 持货物良好状态所进行的必要操作。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适用于什么样的情形

适用于货物在 RCEP 协定成员国进行转口贸易的情形。

某公司出 口 RCEP 协定国的一批货物,向进口商出具了编号不同的三份商业发票,请问上述三份商业发票项下的货物能否合并申请 一份原产地证书?

根据 RCEP 协定第十七条 (原产地证书) 第四款规定,某公司为 同一批次货物开具的三份发票项下的货物可申请一份原产地证书。

某公司专业生产医用酒精,拟出 口 RCEP 协定成员国的医用酒精分为三个品类:手术器械消毒用 95%,消毒清创用 75%浓度,清洗 用 45%浓度。医用酒精全部使用国产原材料采用稀释方法生产,请问 根据微小加工和处理规定,该产品是否为 RCEP 原产?

仍然为 RCEP 原产。微小加工和处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对于非原 产材料的生产和加工。产品在中国使用国产材料生产,不含有非原产 材料,因此即便采用了稀释工序,仍然为 RCEP 原产。

某公司为出 口 RCEP 协定成员国货物的生产商。请问如需申请签发 RCEP 协定原产地证书,应该由生产商申请还是由出口商申请?

根据 RCEP 协定第三章第十七条 (原产地证书) 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某公司作为生产商可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出口商也可以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某公司如作为生产商申请原产地证书,需要得到出口商的配合。出口商需要向某公司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例如:货 物描述、该货物的协调制度编码、出 口货物发票号码、出运日期、船 名航次或航班号、到货港、货物的数量、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等。

在 RCEP 协定原产地规则体系中,实质性改变规则包括哪些?

税则归类改变规则 (CTC) 、区域价值成分规则 (RVC) 和特定加 工工序规则 (SP)。

什么是微小差错?

是指在对货物原产资格无存疑的情况下,进口缔约方的海关应当忽略包括文件之间的轻微差异、信息遗漏、打字错误或者特定字段的突出显示在内的微小差错。

产品使用了一些进口零部件,是不是就不能申请原产地证书了?

只要出口产品符合相关原产地规则的要求,就可以认定为中国原产,能够正常申办证书。

在RCEP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的第 3 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如果生产商希望该信息保密,应该填写什么。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则应该填写什么?

如果生产商希望该信息保密,应该填写“ CONFIDENTIAL”。如果 不知道生产商,则应该填写“NOT AVAILABLE”。

在 RCEP 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的第7 栏:唛头及包装号,如产品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写什么?如有特殊唛头的,在此栏填写什么?

如产品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写“N/M”或“ NO MARK ”或“NO MARKS AND NUMBERS” 。如 有 特 殊 唛 头 的 , 在 此 栏 填 写“SEEATTACHMENT”。

在什么情况下,进口缔约方可以不要求提交 RCEP 原产地证明?

在下列情况下,进口缔约方可以不要求提交原产地证明:

1.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超过 200  美元或与其等额的进口缔约 方货币,或进口缔约方规定的其他更高金额;或者

2.  进口缔约方免除提交要求的货物,同时,该项进口不是为规避 进口缔约方关于 RCEP 协定项下优惠关税待遇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实施 或者安排的一次或多次进口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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